湖北武汉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项目更正公告(湖北省教育信息化发展中心教育数据中心服务器与安全设备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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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湖北省教育信息化发展中心教育数据中心服务器与安全设备采购项目)
根据湖北省财政厅鄂财采认[****]*****号函要求,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对“湖北省教育信息化发展中心教育数据中心服务器与安全设备采购项目”所需货物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编号:EZC-****-ZX****)。
我中心于****年**月**日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和“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了该项目的招标公告。由于招标公告期间,有部分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提出质疑,我中心于****年**月**日发布了暂停公告对该项目的采购予以暂停。
项目暂停期间,我中心组织了相关专家对质疑涉及到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论证。根据采购人的书面来函,现拟将本项目重新启动,并将原招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进行如下更正:
*、将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的“***.******.*** 测试区虚拟化服务器(*台)”中,将“**.节能环保:通过中国环境标志认证和能源之星认证”更正为:“**.节能环保:通过中国环境标志认证”;将“**. 质量证书:通过 CE、FCC、CCC等国家级认证”更正为:“**. 质量证书:通过 CCC国家级认证”。
*、将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中“***.******.***.* 防病毒网关(*台)”的“功能要求”中,将“★内嵌双引擎杀毒技术”更正为:“内嵌双引擎杀毒技术”。
*、将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的“三、评标标准”中,将“技术评议”的“*.服务器”的第*项评分标准“非★项指标不满足或偏离一项扣*分,扣完*分为止”更正为:“非★项指标不满足或偏离一项扣*.*分,扣完*分为止”。
*、将原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由“****年**月**日**:**时”更正为:“****年*月*日**:**时”。
原招标文件和原招标公告的其他内容均不变。本公告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刘轶铭
电话/传真:***-********/********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号
邮 编:******
采购人:湖北省教育信息化发展中心
联系人:罗昊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号湖北科教大厦。
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