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关于“便携式同步录音录像等设备”的招标公告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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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便携式同步录音录像等设备”的招标公告**月********受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检察院委托,对下列所述货物、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一、 招标编号:PZSG*******二、 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便携式同步录音录像等设备,*批,详细见招标文件三、 投标人的资格标准: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服务,具有法人资格且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境内制造商、经销商或服务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经营活动(包含:生产、销售、运输、安装及维修等)涉及到须经国家行政许可的,应获得许可。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投标人所投产品应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应提供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导致投标无效。(*)、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①、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复印件;③、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④、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缴纳社保证明材料;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及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产品资格证明文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如~,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售价为***元/本(含电子文档),如需邮购另加**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答疑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五、 地点安排:*. 投标咨询地点:莆田市城厢区荔景广场**号楼***室(城厢区政府旁)。*.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开标室*(市政广场南广场D座)。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人的工作人员接收。六、 投标报名方式及标书费*. 无记名方式报名:即投标人在***.******.***.cn下载招标文件。*. 标书工本费:招标文件售价为***元/本(含电子文档),标书费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再进行补交。七、 投标保证金缴纳:人民币贰仟陆佰元整(¥:****.**元);投标保证金以转账、电汇形式提交,不直接接受现金或汇票,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帐为准。投标人************的名称缴纳,不得以投标代表个人的名称缴纳。八、 ******指定账户:*. 保证金缴纳:开户名–******,开户行–莆田市农行城厢支行市府分理处,账号–*****************。*. 中标服务费缴纳:开户名–******,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莆田市分行,账号—********************。九、 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日之前,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十、 我司将在***.******.***.cn、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本项目的采购公告、更改通知、答疑纪要、评标结果等信息,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若自己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更改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招标代理人:******电 话:****-*******传 真:****-*******联系人:小 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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