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许昌长葛市人民法院办案办公设备采购项目a标包(三次)评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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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长葛市人民法院委托,就其办案办公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长葛市人民法院办案办公设备采购项目a标包(三次)项目编号:长招采公字[****]***号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采购内容概述:长葛市人民法院办案办公设备一批;a标包:法院三同步两公开设备。a标包预算为**万元。三、采购公告媒体及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长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长葛市招标投标网上发布采购公告。四、评标信息:评标日期:****年**月**日评标地点:长葛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评标室评标委员会名单:王燕、吕红丽、肖红、杨建军、郁志强五、 公示日期:****年**月**日六、评标结果:经过专家评审,a标包只有“******”,“******”两家公司符合了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采购人:长葛市人民法院联系人:刘主任 电话:****-*******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韩先生 电话:***********八、备注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国政府采购法》第六章“质疑与投诉”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