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延津县民政局对延津县救助困难群众过冬的棉被、面粉采购项目失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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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经过对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延津县民政局对延津县救助困难群众过冬的棉被、面粉采购项目招标工作已结束,现将评标结果进行公示:一:采购人:延津县民政局联系人:吴主任 联系电话:****-*******二: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联系人:焦女士 联系电话:****-*******三、项目名称:延津县民政局对延津县救助困难群众过冬的棉被、面粉采购项目四、招标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号五、采购内容:**千克/袋的面粉,**千克/袋的面粉,长*.*米、宽*.*米净重要求*.**千克/条的棉被(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六、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七、接受投标文件时间:****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八、评标委员会成员:侯现文(主任)、季志华、康敬梅、袁新顺、王少平九、评审结果:失败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一标段招标失败,二标段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本次招标失败。十、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各有关当事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有效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谨对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各供应商表示衷心的感谢!延津县民政局河南省**********年**月**日文章来源: 附件下载: 【大 中 小】【打印此页】【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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