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自然灾害生活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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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自然灾害生活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月**日招标公告招标编号:****-****GNJL***********受前郭县查干花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对自然灾害生活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招标的项目为:自然灾害生活物资采购项目。二、采购内容:生活物资采购,采购预算人民币**.****万元。三、合格投标人要求*.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本次招标内容);*.具有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有良好的银行信誉、充足的资金保证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的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良好的售后服务信誉;*.必须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当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能是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被其他企业兼并(收购、重组等)和因重大经济纠纷正在法院打官司的企业,也不应是被相关机构宣布上了“黑名单”的企业。*.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交货期:供货期是签订合同**天内;交货地点:前郭县查干花镇人民政府指定地点五、招标文件发售*. 购买招标文件条件:有兴趣的合格的投标人由被授权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来投标的,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标书发售处(松原市乌兰大街****号金域国际**号楼***室)出售。每套招标文件售价***元整,售后不退。*. 发售时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过期不再受理。六、 投标要求*. 投标人投标时应附交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接受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开标地点:******(******会议室)长春市人民大街****号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座***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建设招标网》、《中国财经报网》上发布。招标单位: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查干花镇人民政府地 址:查干花镇人民政府联 系 人:常先生电 话:***********招标代理机构:******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号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座***室邮 编:******联系人:焦女士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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