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关于“江门幼师(东校区)学校后勤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JM2015-D011)”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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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对于****年**月**日发布的江门幼师(东校区)学校后勤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JM****-D***)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更正如下:一、《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的更正*、根据《转发省住建厅关于落实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改革、加强行业自律的通知》江建函[****]****号文的要求,第二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第*点“投标人须具有物业管理企业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更正为:“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反映投标人可以从事物业管理业务(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物业管理行业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但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删除第五条“申请下载招标文件时需核对以下文件”第*点。二、招标文件的更正*、删除原招标文件第**页第十条“资格证明”的第*点。三、本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时间及.投标人申请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顺延至****年*月**日**:**时止。四、本项目接收投标文件时间更正为:****年*月**日**:**时至**:**时。五、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顺延至****年*月**日**:**时。六、其他内容不变。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