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定西渭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启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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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政发[****] ** 号渭源县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启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为进一步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保障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促进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甘肃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办法》(甘政发[****]***号)和《定西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方案》(定政办发[****]***号)精神,县政府决定****年全面启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为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是一项系统的民生工程,涉及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敏感度高,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县政府决定成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孟振华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副组长:王兴荣 县人社局局长闫 斌 县人社局副局长、社保中心主任 成 员:何 俊 县财政局局长 王学功 县国土局局长 缑思强 县公安局局长郑军平 县发改局局长 文鹏祥 县农牧局局长 杨天如 县监察局局长 毛卫东 清源镇镇长 张军平 会川镇镇长 万 维 莲峰镇镇长 杨有平 北寨镇镇长 周发国 新寨镇镇长 张俊生 麻家集镇镇长 郑 强 五竹镇镇长 杜映辉 路园镇镇长 张雯娟 秦祁乡乡长 张百灵 锹峪乡乡长 李陆军 大安乡乡长 刘 科 庆坪乡乡长 陈 强 祁家庙乡乡长 张会平 上湾乡乡长 于建航 田家河乡乡长 王宏林 峡城乡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社保中心,张国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通报和联络等日常工作。 二、职责分工*.县社保中心负责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所需资金的测算、落实情况的审查、参保缴费和待遇的支付工作,以及养老金的审核发放、日常业务管理等工作。*.发改部门负责确定项目的隶属关系。*.财政部门负责基金专户的监督和政府承担部分资金的筹集及划转工作,出具个人承担部分收款凭证。*.国土部门负责对被征地农民征地时涉及人数、补偿标准、征地面积、费用筹集方式等进行征前告知、听证;会同财政部门筹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农牧部门负责对农民家庭承包土地面积界定、核实工作。*.公安部门会同国土、农牧部门负责被征地农民年龄确认和户籍身份变更及协助生存状态认定等工作。*.监察部门负责监督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的落实。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向被征地农民宣传养老保险政策工作,组织动员参保,填报参保人员增减及养老金申报等日常业务工作,配合县社保中心搞好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 三、保障范围 全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保障范围为:****年以来,在国家、省级重大项目(兰渝铁路、引洮工程、天定高速、兰海高速)及****年开始市、县级项目中失地的农民。征收土地时年满**周岁(含**周岁)以上、征收土地面积占现有承包土地面积**%(不含**%)以上的被征地农民应当参加养老保险。其中征收土地面积**%—**%的,视为部分失地农民,其养老保险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行完全个人账户模式;征收土地面积**%(不含**%)以上的,视为完全失地农民,剩余土地交回村集体,转为城镇户口,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模式。 已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不纳入本保险范围。征收土地面积**%以下的暂不纳入,待其他项目实施后再次征收土地的,可累计计算后执行。 四、费用筹集 被征地农民(包括完全失地和部分失地)参加被征地养老保险的费用由个人和政府共同承担,其中个人承担**%,政府承担**%,采取在征收土地时一次性趸缴的办法缴清。政府承担部分资金预拨到位后开始征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费个人承担部分,从本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中抵缴。对于政府承担部分,以行政划拨方式征地的,按照项目隶属关系,属政府投资、公益性的国家和省列重大建设项目,由省级承担**%,县级承担**%;市级建设项目,市政府承担**%,县政府承担**%。县政府承担部分从县财政土地出让金中列支,按征收土地一亩一万元先预拨(可计入征地成本),参保后据实结算,长退短补,待被征地农民完全办理参保手续后据实结算。 其他项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费除个人承担以外的部分,从项目概算中列支。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县社保中心依据完全失地或部分失地农民的缴费标准,确定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应缴费额。其中,属个人缴费部分,由县社保中心会同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提供个人和集体经济组织同意缴费的书面意见后,由县国土局从被征地农民的土地补偿金中划入社保财政专户,县财政局负责向被征地农民个人出具收款凭证。属政府承担部分,按照分级、分类负责的原则,由县财政局会同县国土局依据县社保中心核定的资金额度,负责从土地出让金中将资金划入财政专户,并将划入凭证送县社保中心。 五、待遇享受条件、计算办法、待遇享受及办理程序 按照《渭源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方案》和《渭源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细则》办理。 六、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年*月**日至*月**日) 各乡镇要深入村社、农户大力宣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相关政策,对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依据户口进行调查摸底,核实征收土地面积后,待农牧、发改、国土等部门确认后上报县社保中心。 (二)参保登记和保费收缴阶段(****年*月*日至*月**日) *、参保缴费。根据参保人员申请,受理参保登记。对符合参保条件的,填写“参保登记表”,收缴保费,对出生年月有异议的,通过乡镇派出所核实相关信息后办理参保登记,缴纳保费。 *、建立档案。各乡镇将审核后的参保人员资料及相关表册上报县社保中心,为参保人员建立个人信息数据库。 *、归集资金。各乡镇向财政专户清缴上解个人缴费。个人缴费到账后,同财政补贴资金一并划转个人账户。 (三)养老金发放阶段(****年*月*日至*月**日) 对****年*月*日已年满**周岁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发放《待遇领取证》、银行卡(存折)。并于缴费次月发放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金。 (四)完善提高阶段(****年*月*日至*月**日) ****年*月底全县各乡镇被征地农民要实现应保尽保。 渭源县人民政府 ****年*月**日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渭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年*月**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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