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钦州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二期)“以购代建”房源采购项目的流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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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的委托,于****年*月*日就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二期)“以购代建”房源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项目的结果公告如下:一、采购项目名称: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二期)“以购代建”房源采购项目二、项目编号:QZZC****-J*-****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通过竞标确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详细内容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四、公告媒体及日期:公告媒体: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公告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五、评标信息评审日期:****年*月*日上午*时整;评审地点: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钦州市兴桂北路市体育综合训练馆四楼);六、结果信息因提交有效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本项目流标。七、说明:*、投标人认为流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流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钦州市兴桂北路体育综合训练馆四楼)提出质疑。如对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钦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投诉。*、联系人及电话:陈启梅、黄聪妍 ****-*******; 传真:****-*******。*、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号令)的要求来进行质疑或投诉, 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