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关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天津开发区司法服务中心电梯修理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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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天津开发区司法服务中心电梯修理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采购人名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开发区司法服务中心电梯修理项目*.采购项目内容:为天津开发区司法服务中心**部电梯设备提供修理服务,服务标准按照国家特种设备相关标准。预算:***万元。*.采购项目说明:天津开发区司法服务中心电梯承担日常运载服务,属于特种设备,该设备的修理需要厂家专业服务商进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电梯设备属于特种设备,按照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之规定“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依照本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电梯制造单位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电梯安装、改造、修理的,应当对其安装、改造、修理进行安全指导和监控,并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校验和调试。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安全性能负责。为了满足天津开发区司法服务中心日常运载需要,且为便于后期运行维护管理,服务提供商须为电梯设备原厂家。 综上,为了保证本项目所需服务全部得到满足,采用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为托管服务提供单位。*.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供应商名称: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九大街**号。*.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天津开发区司法服务中心要求电梯设备进行修理维护且考虑到后期需求及服务,根据调研及现场了解,有且只有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具备条件。根据区域实际的情况和设备托管服务的需求,建议采用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提供电梯修理服务,以实现设备安全修理及更高的运载服务。专业人员姓名:侯志升工作单位: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职称:副高级工程师*.公示的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财政部门。采购人名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采购人联系地址:开发区宏达街**号C*区**楼联系人:邳玉宝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号联系人:张明翔联系电话:***-********财政部门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财政部门名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和投资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 :开发区宏达街**号C*区*楼 联系人 :吕英 联系电话 :***-**********.投诉接待:单位名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和投资管理中心联系地址:开发区宏达街**号C*区*楼联 系 人:吕英联系电话: ***-********单位: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监察室联系地址:开发区宏达街**号C*区****联 系 人:王树旺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