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邯郸市峰峰矿区城市管理局购置垃圾清运车和防霾车项目(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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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FFZH-****-***项目名称:邯郸市峰峰矿区城市管理局购置垃圾清运车和防霾车项目采购人名称:邯郸市峰峰矿区城市管理局采购人地址: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泉头办公区联系方式:*******(马女士、王女士)、*******(龙先生)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号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经理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内容:购置垃圾清运车*辆资金来源:中央资金供货期:签订合同后**日历日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条件;(*)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及售后问题;(*)若为代理商的,必须获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并提供授权书原件(相同品牌产品只接受一次授权委托)(*)开标时投标人应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生产厂家授权书(代理商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及售后问题的书面声明;各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以上各证件原件的同时需提交其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一份(A*幅面),复印件装订成册。到邯郸市峰峰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北侧报名,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年*月*日——*月**日,*:**—**:**,**:**—**:**(公休及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峰峰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北侧(峰峰矿区滨河路***号)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元/份(售后不退)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之前开标地点: 峰峰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服务区(二楼北厅)评标方法和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峰峰矿区政府采购网、峰峰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