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苏州高新区卫计局:苏州高新区 社区卫生信息化系统集成项目(SZLH2016-N-G-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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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苏州高新区社区卫生信息化系统集成项目的招标公告苏州隆******受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委托,就其苏州高新区社区卫生信息化系统集成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 招标项目编号:SZLH****-N-G-***号二、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详见招标文件三、 本次采购预算金额为叁佰零伍万贰仟元整(¥:*******.**)四、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购买招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经核验无误后方可购买):*、 合格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原件或公证件备查)*、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投标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法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员工,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原件或公证件备查)*、非苏州市注册的单位参与投标******或子公司或售后服务机构负责售后服务工作的证明文件(******工商证明材料;售后服务机构需提供售后服务委托授权的协议书及被委托单位的工商证明材料)及所属单位员工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原件或公证件备查)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提供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且须加盖公章后方为有效,原件(或公证件)带到招标代理机构审查后退还,以原件为准。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资格。注:请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投标人应踏勘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以便获取正确的设计信息和合理的施工方案,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统一踏勘时间:****年*月**日上午*:**-**:**至施工现场进行踏勘。现场勘察联系人:杨工,联系电话:***********。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出售时间:自公告发出之时起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时(节假日除外)出售地点: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号*号楼***室出售方式:现场或邮寄出售(以邮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单位须经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报名合格后汇款,否则报名费用不予以退还;因邮寄而导致报名资料的原件、复印件等相关文件的遗失等责任与招标采购单位无关,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售 价: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元整,售后不退。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开始接收时间:****年*月*日下午**:**-**:**时接收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时整接收地点:高新区科技城锦峰路国税大厦****室(高新区财政局评标室)接收人:公证处工作人员七、 开标有关信息:开标时间:****年*月*日下午**:**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高新区科技城锦峰路国税大厦****室(高新区财政局评标室)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联系单位:苏州隆******联 系 人:张馨丹 联系电话:****-********传真电话:****-********九、其他应说明事项答疑时间:****年*月**日上午**:**时答疑地点: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号*号楼***室交货及安装期限: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完成整体系统安装、调试。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肆万元整(¥:*****元整)采购单位联系人:杨工联系电话:***********十、监督部门:苏州市高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处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cn、江苏省政府采购 Http://***.******.***.cn、苏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gov.cn/szzfcg/)等媒体上发布,敬请留意;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采购办监督电话:(****)********苏州隆**********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