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阳江阳江市海洋牧场示范区人工鱼礁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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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结果公示 公示日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 * 招标项目名称 阳江市海洋牧场示范区人工鱼礁建设工程 * 招标编号 市住建(****)第***号 * 招标人 阳江市海洋与渔业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 中标人 ****** * 项目负责人姓名 郑巧清 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 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 中标价(元) ¥*,***,***.** 承诺工期(日历天) *** * 质量安全承诺 达国家合格标准 文明施工承诺 按国家标准 * 姓名 岗位职务 技术职称 备注 项 郑巧清 项目负责人 工程师 目 黄贵祥 项目技术负责人 工程师 管 李晓庆 施工员 助理工程师 理 邝艳斌 质量员 助理工程师 班 马学儒 安全员 助理工程师 子 郑秋燕 预算员 助理工程师 人 马筑安 材料员 工程师 员 邓欣婷 资料员 技术师 组 黄晋杰 统计员 会计师 成 张仲来 相关专业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说明:*、本公示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在公示时间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如对本招标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如认为本招标项目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异议或投诉必须以书面方式提出,内容要真实有效,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人或投诉人为法人的,书面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异议人或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必须为所异议(投诉)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有记录的参与者(如投标员、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招标人代表等),必须提供真实姓名、电话号码和身份证复印件及其在所异议(投诉)项目招投标活动直接参与单位工作的社保证明等文件(原件核对)。 *、异议或投诉受理时间为公示期的工作日上午*:**-**:**,下午*:**-*:**。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予受理。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