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关于宝应县有机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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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宝应县有机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委托,拟对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进行进口产品采购,经过专家论证如下:该产品不属于《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产品目录》禁止或限制的产品。采购单位为了满足检测需要,现需购置的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具备如下功能要求:随机背景 *.* cps;同位素比精度 *.* %;质谱校正稳定性 *.** amu/一天,*.*amu/一个月;能在测试几百ppm以上的碱金属元素的同时检测ng/L水平的痕量有害元素。国内产品无法满足实际使用的要求。为更好地满足检测需要,建议购买进口产品。特此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年**月**日下午*:**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在该期限后提出的申请将不再受理。宝应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联系人:沈宗宁 联系电话:****-************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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