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毕节地毕节经济开发区支七路市政道路工程(三次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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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毕节经济开发区支七路市政道路工程(三次招标)招 标 人贵州******代理机构广******开标时间****年*月**日**:** 时开标地点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中标候选人江苏******技术分*:技术分*:技术分*:技术分*:技术分*:商务分:总分:**.**项目经理: 于凤江报 价: ********.**元类似工程业绩:毕节经济开发区一期路网工程次一路工程等*个业绩第二中标候选人******技术分*:技术分*:技术分*:技术分*:技术分*:商务分:总分:**.**项目经理:葛登辉报 价: ********.**元类似工程业绩:苍梧县再生资源工业园次干道工程等*个业绩第三中标候选人******技术分*:技术分*:技术分*:技术分*:技术分*:商务分:总分:**.**项目经理:盛营政报 价: ********.**元类似工程业绩:石狮市中心区四纵二横一景观带改造工程濠江路*个业绩公 示 期****年*月**日至 ****年*月**日公示说明: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