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勒泰关于报送建设项目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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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环境保护局:为全面贯彻实施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认真落实中央第三巡视组对环境保护部专项巡视整改要求,各单位应切实加大对建设项目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未批先建、擅自变更环评、久试不验、未验先投等突出问题。请各单位每月向地区环境监察支队报告相关查处情况和明细表(文字内容和表格同时发送联系人邮箱),经地区环境监察支队汇总后上报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时间节点如下:****年*月*日前报告****年*月*日至*月**日查处情况;*月**日前报告*月**日前查处情况;*月*日之后,每月*日前报送上月查处情况。附件: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查处情况明细表阿勒泰地区环境保护局****年*月*日(联系人:地区环境监察支队 茹扎 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