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关于对徐州美克马丁家具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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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贾汪环保局 &nbsp更新时间:****-*-** 点击:**贾汪区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大队于****年*月**日对******进行现场监察时,发现该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实木家具生产项目未经环保审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擅自投入正式生产的违法事实。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之规定“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依据《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处**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以上的法律条文,贾汪区环保局于****年*月**日对******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贾环罚决字【****】**号)文书。特此公告。贾汪区环境保护局二*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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