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贺州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八步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技术外包服务项目HZBBCG2015服字89号(重)更改通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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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八步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技术外包服务项目HZBBCG****服字**号(重)更改通知(一)一、项目名称:八步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技术外包服务项目二、项目编号:HZBBCG****服字**号(重)三、项目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四、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联系人:吴鸿搏 电话:****-******* 传真:****-*******地址:贺州市太白社区太兴街**号*F五、文件更改事项及内容:*、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第四点售后服务承诺分原为:“售后服务承诺分(满分*分)根据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方案,从售后服务人员配备、定期回访安排、接故障通知到达现场的时间等方面内容,先综合评定档次,然后在相应的档次内独立打分。一档(*~*分):售后服务方案综合评定一般;二档(*.*~*分):售后服务方案综合评定良好;三档(*.*~*分):售后服务方案综合评定优秀”;现更改为:“售后服务承诺分(满分*分)根据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方案,从售后服务人员配备、定期回访安排、接故障通知到达现场的时间等方面内容,先综合评定档次,然后在相应的档次内独立打分。一档(*~*分):售后服务方案综合评定一般;二档(*.*~*分):售后服务方案综合评定良好;三档(*.*~*分):售后服务方案综合评定优秀”。*、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第五点企业业绩分原为:“(*)****年-****年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签订的区县级地名普查项目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需提供对应的省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供应商提供业绩的项目所在区县验收通过的证明材料,投标时原件核查),每提供*项得*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分。⑵****年-****年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签订的地市级地名普查项目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时原件核查),每提供*项得*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分”;现更改为:“⑴自地名普查试点以来与行政主管部门签订的区县级地名普查项目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时原件核查,同时需提供对应的省级主管部门对供应商提供业绩的项目所在区县验收通过的证明材料),每提供*项得*分,不提供不得分,最高得*分。⑵自地名普查试点以来与行政主管部门签订的地市级地名普查项目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时原件核查),每提供*项得*分,不提供不得分,最高得*分。”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原为:“****年*月**日上午*时整(北京时间)”;现更改为:“****年*月*日**时整”。(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开始递交时间和接收时间原为:“****年*月**日上午*时整”;现更改为:“****年 * 月 * 日 ** 时**分(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至投标截止时间。六、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及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请按以上更改的内容执行,其余部分不变。特此通知! 招标代理机构:**********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