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林州(省界)至桐柏高速公路林州段社会资本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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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市交通运输局申请“林州(省界)至桐柏高速公路林州段社会资本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组成的联合体承担。相关事项公示如下:*.项目名称:林州(省界)至桐柏高速公路林州段社会资本采购项目。*.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亿元人民币,总投资估算的**%作为项目资本金,全部由社会资本方自筹出资,其余资金申请银行贷款和政府补贴。本次采购拟对上述社会资本方进行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原因及相关说明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采购。前期业主为安阳市人民政府,分别于****年**月**日和****年*月*日以公开招标方式在《中国建设招标网》发布招标公告,公告期内,只有************组成的联合体一家报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年**号令)等六部委《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年*月*日实施后,安阳市人民政府授权林州市人民政府为项目业主,又分别于****年**月**日和****年*月*日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在《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发布两次资格预审公告。公告期内,只有************组成的联合体一家报名。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条件。根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之规定,采购人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将采购方式变更为单一来源采购。************组成的联合体符合本次资格审查的所有要求和资格条件,对本项目有充分的了解,有利于项目的推进。本次采购拟对******(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中路*号*号楼***室)******(住所: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号太航世纪综合楼**幢*层*号)组成的联合体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需有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单位公章)形式将意见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反馈。*.公示期限为****年*月**日至*月**日。*.公示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附件:(*)单一来源论证专家抽取公示表(*)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公示表uiles/****************.doc采 购 人:林州市交通运输局地 址:林州市太行路**号联 系 人:常先生电 话:****-*******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楼联 系 人:宋先生 张先生 电 话:****-******* ****-********财政部门:林州市财政局地 址:林州市振林路**号联 系 人:郝先生电 话:****-***********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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