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宁德市三屿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防洪排涝工程)勘察设计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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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三屿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防洪排涝工程)勘察设计答疑标题:宁德市三屿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防洪排涝工程)勘察设计补充通知时间:****-**-**内容:宁德市三屿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防洪排涝工程)勘察设计补充通知各投标单位:宁德市三屿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防洪排涝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一、招标文件P**页“*.* 拟担任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表”修改为“投标人类似项目设计业绩表”。格式如下:*.* 投标人类似项目设计业绩表投标人应根据综合评估法的评分标准要求提供能够恰当证明投标人可以得分的资料。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工程造价项目负责人是否在建建设单位/联系人、电话
注:*. 为了证明投标人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应如实同时附上设计合同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必要时须原件核对),否则,其业绩不计。*. 若设计合同书中未标明评标标准所要求的反映“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特征的,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工程设计图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业绩无效。*. “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时间以设计合同书签订日期为准。*. “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指一项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费概算****万元及以上,以合同书或相关文件证明为准(必要时须原件核对)。否则,其业绩不计。二、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约束作用,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招标人:宁德鑫盛******招标代理:福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