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民政第一精神卫生中心餐饮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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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民政第一精神卫生中心餐饮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月**日 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受委托,对上海市民政第一精神卫生中心餐饮服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 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 投标人派驻员工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 *)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和较好的经营业绩且经营状况良好;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内部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 二、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上海市民政第一精神卫生中心餐饮服务项目*、招标编号:SHXM-**-********-****(代理机构内部编号:招**-****)*、预算编号:**-**-******、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年上海市民政第一精神卫生中心职工食堂餐饮外包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服务需求)*、交付地址: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服务需求*、交付日期:一年*、采购预算金额:******(国库资金:******;自筹资金:*)*、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三、招标文件的获取合格的供应商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并提交有效年检印鉴的法人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 *. 组织机构代码证;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被授权人身份证。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开标时间:****-**-**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投标地点:上海市曹杨路***弄**号*楼会议室*、开标地点:上海市曹杨路***弄**号*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提供投标文件副本二份(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六、发布公告的媒介: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七、其他事项本项目的标书费:***元/本 通过初审的合格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标书费缴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否则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标书费缴至账户: 户 名:****** 开户银行:上海银行愚园路支行 帐 号:*****************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市民政第一精神卫生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 ****** 地址: 中春路****号 地址: 上海市曹杨路***弄**号(中世办公楼)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徐勇义 联系人: 车莹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