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孟津县广播电视局摄像机、无线话筒等设备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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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孟津县广播电视局的委托,就孟津县广播电视局摄像机、无线话筒等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现将结果公告如下:一、采购项目名称:孟津县广播电视局摄像机、无线话筒等设备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洛孟公交易采购[****]***-*号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四、定标日期及地点:****年*月**日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五、中标单位名称、地址、中标金额、交货期、质保期:中标单位:河南******单位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百脑汇****中标金额:******元交货期:**个日历天质保期:整机保修二年,维护三年主要成交标的简要说明:摄像机,X***,*台,*****元/台;三脚架,***,**个,****元/个;无线话筒,D**,*个,****元/个等设备。最终总报价******元。六、评标委员会名单:刘国良、许元奎、杨志强七、采购单位:孟津县广播电视局地址:孟津县城会盟大道联系人及电话:杨志强 ***********八、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孟津县城黄河大道联系人及电话:王女士 ****-********九、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