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涪陵政府采购投诉不受理通知书(涪陵区教委2015年全面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直饮水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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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投诉不受理通知书编号: *************:你公司对涪陵区教育委员会和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涪陵区教委****年全面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直饮水项目(项目号:涪招采G****—**号)的投诉书于****年*月**日收悉。经审查:该项目经招标已失败,相关的招标文件已失去法律效力,你公司的具体投诉事项已不存在,无法形成有效投诉; 经研究,******的投诉。投诉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涪陵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