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乘用车基地搬迁技术改造项目变更环境信息公示(简本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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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我公司委托机械工************乘用车基地搬迁技术改造项目变更进行环境影响变更分析报告,现根据国家法规及规定,现环境影响变更分析报告已基本编制完成,根据国家法规及规定,向公众进行简本公示。变更概况:****年**月,******实施了“******乘用车基地搬迁技术改造项目”即柳东乘用车基地的建设;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于****年**月以桂环审[****]***号文同意该项目进行建设,****年*月以桂环函[****]***号文同意该项目进行零部件加工组合车间等建设内容的变更,****年*月柳州市环境保护局同意该项目投入试生产。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对项目涂装车间采用的漆种进行优化,将原批复采用的中涂溶剂漆+水性面漆+溶剂型罩光漆改为水性B*、B*面漆+溶剂型罩光漆,减少了有毒有害的溶剂漆的使用量,从源头上减少了污染物的产生。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距污染源中心点*km 内的地形高度(不含建筑物)等于或超过排气筒高度时,定义为复杂地形。本项目场地西南面*.**km 处有一座山丘(老虎岭),地形标高约***m;项目的南面约*.*km 处泉南高速公路以南是一片相连的山峰,山顶地形标高约在***~***m 之间。本项目设计标高为**.*m~**.**m,项目排气筒高度为**m,因此,项目所在区域地形条件可判定为复杂地形。现拟根据《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卫生防护距离 汽车制造业》(GB*****.*-****)中*.*条款“地处复杂地形条件下的汽车制造企业卫生防护距离的确定方法,参照《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中的*.*规定执行”,对“******乘用车基地搬迁技术改造项目”原批复的涂装车间卫生防护距离进行变更。变更后各废气污染源排放的二甲苯、非甲烷总烃对各环境保护目标小时浓度贡献最大值均出现在特殊用地处,贡献值分别为*.******mg/m*、*.******mg/m*,占标率分别为*.** %、*.**%。最大小时浓度贡献值比变更前减少约*倍。项目变更后,各环境保护目标二甲苯、非甲烷总烃小时最大值分别为*.******mg/m*、*.******mg/m*,占标率分别为*.**%、**.**%,叠加背景值后,二甲苯可满足参照的《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的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可满足参考的《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环境浓度参考标准。项目变更后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对各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最大浓度贡献均很小,最大贡献值分别为*.*****mg/m*、*.*****mg/m*,占标率分别为*.**%、*.**%;二甲苯、非甲烷总烃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由此可见,项目变更后,废气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中要求,考虑级差,涂装车间卫生防护距离为***m(距离车间外沿边界),涂装车间***m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敏感目标。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委托单位名称:******建设单位名称:******委托单位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屏山大道***号委托单位联系人:李工委托单位联系方式:****-*******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评价机构名称:机械工******评价机构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号评价机构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西苑路**号评价机构联系人:石工评价机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E-mail :******.cn四、环境影响变更分析报告简本已在柳州市环保局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厅网环境影响评价公示栏发布五、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本次公示拟采用网上公示的形式,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联系方式请见第二、第三点。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七、信息发布有效期自信息发布起**日止。 ******机械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