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新郑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中心关于薛店镇解放北路棚户区(第二社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通过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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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薛店镇解放北路棚户区(第二社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河南******受新郑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中心委托,履行相应的公示程序,现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一、拟成交的供应商名称、地址:河南省豫资城******,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号。二、拟提供服务的基本情况:供应商河南省豫资城******作为薛店镇解放北路棚户区(第二社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与新郑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中心签订政府采购购买服务协议,按照协议中的要求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三、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依照郑州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印发郑州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棚户区住房保障工程已纳入政府采购指导性目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办[****]**)号及《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分行关于采用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模式开展全省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工作的通知》(豫财资合〔****〕**号)文件精神,河南省豫资城******为全省唯一一家与******河南省分行合作采用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模式开展全省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的承接主体。*、项目采购方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模式已经新郑市人民政府以新政文【****】**号文《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采用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模式开展新郑市薛店镇解放北路棚户区(第二社区)改造项目的批复》批准。四、公示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新郑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中心或河南******反馈意见。所有反馈意见应于****年*月*日**:**前以书面形式 (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和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新郑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中心或河南******,逾期不予受理。五、联系方式招标人:新郑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中心联系人:燕先生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