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金华市新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丽泽花园<三期>(浙师大青年人才公寓)工程设计公开招标公告</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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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泽花园三期(浙师大青年人才公寓)项目建设规模地上部分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地下部分根据人防和车位配套要求自行考虑,总投资约为*****万元人民币,建设地址位于 丽泽花园,计划于****年建成。项目业主为金华******,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金华******(委托******为代理单位)。一、本次招标内容:丽泽花园三期(浙师大青年人才公寓),总占地面积为*****平方米(其中金华市二环北路以南,师大街以西为东区,约****平方米,金华市二环北路以西,骆家塘以东为西区,约****平方米),地上部分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地下部分根据人防和车位配套要求自行考虑,建筑层高控制在**米以下。本次招标包含丽泽花园三期(浙师大青年人才公寓)的所有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土建、安装、消防、强弱电、室外附属、配电房、小区绿化等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工作。配电、人防设计必须经主管部门审批确认。本次招标项目的设计费约为 ***.* 万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一)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为投标人的在册人员,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自****年*月*日(以工程竣工日期为准)以来以项目设计负责人身份完成的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工程设计。【证明材料:必须提供竣(交)工验收记录复印件(原件备查)。业绩证明资料必须能体现建筑面积、项目设计负责人姓名、项目属性{住宅项目}信息;竣(交)工验收记录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均须盖章,不按此要求提供的业绩无效。】(三)其他投标单位在投标时需提供以下承诺书:*、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企业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浙江师范大学采购中心网站(http://***.******.***.cn)*、各投标单位可以登录浙江师范大学采购中心采购文件下载系统免费报名、下载谈判文件(如首次使用须进行注册,具体程序见浙江师范大学采购中心网站上发布的《关于开通浙江师范大学采购文件下载系统的公告》)。*、招标文件网上下载发放时间:****年*月**日至****年 * 月**日。*、招标文件工本费***元,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四、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 * 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师范大学行政中心北楼***室招标人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号浙江师范大学联系人:王志明(招标人)、龚江伟(招标代理)联系电话:****-********、***********(招标人)、***********(招标代理)招标人:金华******招标代理机构:**********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