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坳上镇沙江村2号采石场复绿绿化政府采购谈判邀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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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林业局的坳上镇沙江村*号采石场复绿绿化政府采购,政府采购编号:电F_GC_*************,采购代理编号:HNZJC****-GC(CZ)-***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一、项目概况*、采购项目名称:坳上镇沙江村*号采石场复绿绿化政府采购*、政府采购编号:电F_GC_************* 采购代理编号:HNZJC****-GC(CZ)-****、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包/品目号标的名称数量预算*坳上镇沙江村*号采石场复绿一项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要求直接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社保登记证》或近期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时需提供);*.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要求投标人为郴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限额内工程项目园林绿化施工定点供应商,并提供有效期的证明材料。*.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以上资质证件及材料要求真实、有效,如有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一经查实,将提交相关监督部门予以处理。三、项目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没有办理“湖南省数字认证中心数字论证书”(简称“数字CA”)的供应商可于****年*月**日至*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不含节假日),携带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单位介绍信及本章“供应商资质要求”中规定的资质证件、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郴州分公司(郴州市惠泽路聚贤庄院内)购买谈判文件,此谈判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一概不退。办理了 “数字CA证书”的供应商,可以自行在郴州市政府采购电子化招、投标网站***.******.***,直接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招标文件)和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投标文件)、报价文件。没有办理“数字CA”的供应商,按代理机构规定的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并保证上传完毕。建议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和报价文件,在载止时间**分钟或*小时之前,到代理机构指定的地点上传。办理了 “数字CA”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自行在郴州市政府采购电子化招、投标网站***.******.***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和报价文件,建议提前**分钟上传完毕。如果遇到网络问题,请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分钟,向代理机构报告,改用其它方式提交。不论供应商是否办理了“数字CA”,投标现场都要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份。唱标以电子报价文件为准,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为准。不管投标商是否有CA证书,都由采购人和代理机构负责网站上传投标文件和报价文件的操作培训。由供应商自主选择是否办理“数字CA”。“数字CA”办理方式和条件,可拨打免费电话:***-****-*** 咨询《湖******》。“数字CA”全省通用,一证一年有效。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及响应文件的递交*、依据本邀请公告第二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和说明应与响应文件装订成册,一正两副(详见谈判文件要求)。*、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和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分中心会议室(郴州市财政培训中心七楼)。*、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五、确定邀请供应商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采购活动。六、联系方式采 购 人:郴州市林业局 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 系 人:肖慧娟、邓玲、刘浩电 话:*********** 电 话:****-***********年*月**日附件: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邀请通知》[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邀请通知》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受到刑事处罚;*、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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