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望仙派出所业务用房二次装修工程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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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受郴州市公安局苏仙分局的委托对望仙派出所业务用房二次装修工程(采购代理编号:TYH****-CZ-*** 政府采购编号:电F_GC_*************)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一、项目概况*、采购项目名称:望仙派出所业务用房二次装修工程*、采购代理编号:TYH****-CZ-*** 政府采购编号:电F_GC_**************、采购项目标的名称、数量及预算:包/品目号标的名称数量预算*望仙派出所业务用房二次装修工程详见谈判文件**.*****万元二、供应商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要求直接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社保登记证》或近半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保部门出具的)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原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时需提供);*.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要求投标人在郴州市限额内工程定点供应商名单中(有效期内)。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附件;*、携带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单位介绍信及本章“供应商资质要求”中规定的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介绍信带原件留原件,其他文件带原件留复印件)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按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前(北京时间),地点为湖******(郴州市惠泽路聚贤庄*栋***室)。逾期送达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分中心七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六、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郴州市公安局苏仙分局地 址:郴州市桔井路**号电 话:***********联系人:李工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地 址:郴州市惠泽路聚贤庄*栋***室联系人:尹女士电 话:*********** 附件: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受到刑事处罚;*、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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