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和平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2018年度抽检项目(项目编号:YHZB2016-S-005)更正公告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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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计划编号:***************C****受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委托,******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年度抽检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变更。一、原公告主要内容*.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年度抽检项目*.采购项目编号:YHZB****-S-****.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二、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更正事项和内容:(*)“报名第一包至第六包的潜在投标人,每家至多选择三包进行投标”变更为“报名第一包至第六包的潜在投标人,每家不限包数进行投标”。(*)获取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更正日期:****年*月**日三、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周烨*.联系方式:***-********四、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号B座*.采购人联系人:李勇、郑维君*.采购人联系方式:***-********五、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室*.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传真:***-*********.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yuhezixun_tj@***.com*.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六、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更正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盖章后传真至******表示确认。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传真电话:***-********)七、质疑、投诉方式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附:更正公告回执代理机构:**********年*月**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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