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关于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系统运行维保服务(LACGZX—F2015089)项目部分要求变更及开标时间、地点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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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系统运行维保服务项目相关情况变更如下: 一、谈判时间推迟至****年*月**日下午*:**; 地点:六安市梅山南路农科院大楼三楼开标*厅(洽谈厅)。 二、评分办法部分变更如下: *、优秀企业或类似荣誉包括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规划布局重点软件企业等,获得时间为近三年内。 *******基本资质栏目增加一项:投标人具有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证书(ITSS证书)的得*分;将投标人具有安全技术防范行业一级资质的变更为得*分;将投标人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资质的变更为得*分,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的变更为得*分。本栏目**分不变。 *、将评分标准项目组人员配备栏第*项变更为:本项目驻点负责人具有工信部颁发的高级项目经理证书的得*分;其他驻点人员中有在中级以上法院专业维保三年以上经验的得*分(需用户单位出具证明),本项最高得*分。 *、将评分标准项目组人员配备栏第*项变更为:本项目技术支持人员具有*名及以上CCIE或H*CNE网络工程师的得*分,有*名CCIE或H*CNE网络工程师的得*分。 *、其它要求不变,按原谈判文件执行。 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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