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遵义遵义县三岔镇长安村铜锣井土地开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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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示工程项目名称遵义县三岔镇长安村铜锣井土地开发项目招 标 人遵义县三岔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贵州万和工程招标******开标时间****年 **月 **日开标地点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南京路中段“城上城”综合写字楼六楼)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铜仁******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叶斌报 价*******.**元总 分**.**分企业类似工程业绩务川县****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C*标段三穗县****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C*标第二中标候选人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余英报 价*******.**元总 分**.**分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都匀市平浪镇墨冲镇平浪大坝土地整理项目一标段*、松桃苗族自治县普觉镇万亩大坝土地整理项目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唐凌风报 价*******.**元总 分**.**分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荔波县****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二标段*、桐梓县****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标段)公 示 期****年*月 *日至****年* 月 *日公示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