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洛川县人民检察院2015年中省转移支付自定采购装备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年中省转移支付自定采购装备采购项目已于****年**月**日进行公开招标,现招标工作已结束,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审结论和采购人****年**月**日“定标复函”的书面确认,现将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年中省转移支付自定
采购装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SXHCCG*******
三、招 标 人: 洛川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洛川县振兴路
联系方式:****-*******
四、采购代理机构:陕西华诚******
地 址: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号会展国际****室
联系方式:***-********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采购内容:中省转移支付自定采购装备
项目用途:自用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六、中标结果:
中标单位:陕西******
中标金额:捌拾陆万陆仟伍佰元整(¥******.**元)
地 址:西安市碑林区明胜路*号紫玉兰庭*幢*单元
*****室
联 系 人:任露
联系电话:***********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毕 雄 张 琦 石耀儒 雷斯孝 屈永荣
八、采购代理机构:陕西华诚******
联 系 人:赵佳欢
联系方式:***-********
若对本公告有疑义,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执行!
九、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陕西华诚******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