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蓟县塘承高速蓟县段两侧造林工程(下仓段、杨津庄段)(项目编号:JXCG2016-009)更正公告第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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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计划编号:******C********C****受蓟县******委托,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塘承高速蓟县段两侧造林工程(下仓段、杨津庄段)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采购项目名称:塘承高速蓟县段两侧造林工程(下仓段、杨津庄段)*.采购项目编号:JXCG****-****.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二、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更正事项和内容:将第**号林班图纸进行补充,以此次变更后的图纸为准。*.更正日期:****年*月*日三、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先生 乔先生*.联系方式:***-********四、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蓟县*******.采购人地址:蓟县南环路*.采购人联系人:王先生*.采购人联系方式:***-********五、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蓟县兴华大街**号(体育局院内北楼一层)*.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传真:***-*********.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jxcg***@***.com六、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更正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送达或传真至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七、质疑、投诉方式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更正公告回执 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年*月*日附: 更正公告回执今收到蓟县******塘承高速蓟县段两侧造林工程(下仓段、杨津庄段)(采购项目编号:JXCG****-***)的更正公告第*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至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 (***)******** **.dw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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