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永福县自来水厂西河取水口上移建设工程Ⅱ标段—给水工程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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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规定 本工程预算由永福县政府投资评审中心委托,经广西******审核,工程预算总造价为*******.**元【其中:预算价*******.**元,安全文明施工费*****.**元,规费******.**元(其中:建安劳保费*****.**元,其他*****.**元),税金******.**元】。 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元【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元,规费******.**元(其中:建安劳保费*****.**元,其他*****.**元),税金******.**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高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效投标。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 现按桂造价【****】*号文规定备案,予以公布,请投标人复核。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未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编制的,应在开标前* 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 附:主要项目清单与计价表(综合单价公布)招标人:****** 联系人:罗永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金****** 联系人:邱琳 联系电话:****-******* ****年*月*日 招标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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