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朔州朔州市档案局档案馆库房设备公开招标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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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朔州市档案馆库房设备
二、项目编号:朔政采公[****]H***号
三、变更内容:
*、关于“非生产厂家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所代理销售密集架的唯一授权”容易产生歧义的澄清:
说明:此句针对非密集架生产厂家投标供应商,即非密集架生产厂家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密集架代理销售权,且具有对本项目密集架的唯一授权。
*、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技术评议项:原来“密集架具有国家级质检部门出具的所投产品成品的合格检验报告的,得*分。”变更为:“密集架具有国家级质检机构出具的所投产品成品的检验报告的,得*分。”
*、招标文件中设备清单手动存报密集架技术参数由原来“固定列:*.*(高)**.**(宽)**.*米(厚)**组 /列**列,(架体参数参照智能密集架),*.*立方米”变更为“固定列:*.*(高)**.**(宽)**.*米(厚)**组 /列**列,(架体参数参照智能密集架),**.**立方米”。
*、招标文件中设备清单手动期刊密集架立方数由原来“**.*立方米”更正为“**立方米”。
*、招标文件中设备清单智能电动控制系统部分配置要求第*项由原来“(**~**V以下)”变更为“**/**V”。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由原来递交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顺延为:****年*月**日*:**(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不变。
特此公告
朔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六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