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九江2015年彭泽县棉船镇亭子墈村土地开发项目(项目二)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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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公 告彭建发[****] 号****年彭泽县棉船镇亭子墈村土地开发项目(项目二)第一次招标失败,经相关单位批准,决定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建设,现公告如下:一、工程概况 该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彭泽县棉船镇中湖水产场,本工程一个标段,总平整面积约**.**公顷,本项目投资约***.**万元。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中的全部内容,计划工期为**日历天。二、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质条件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驻的贰级及以上水建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具有执业证书及安考证;*、“五大员”证书及安全员安考证书;*、投标人必须出具独立完成****亩及以上的土地开发业绩。业绩面积以国土系统土地开发新增耕地报备数据为准。业绩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项目验收批复等。如属在同一项目中实施其中一个标段工程的,还需提供足以证明是独立完成业绩面积的材料。三、投标须知:*、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无记名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补充通知等相关资料,并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投标;*、文件下载网址:彭泽县行政服务中心(http://***.******.***.cn/);咨询电话:伍德************、各潜在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网站上本招标内容的更新;*.招标文件下载起止时间:公告之日至开标前自行下载;未尽事宜请与招标人联系。四、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单位:彭泽县棉船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刘先生 (*********** )代理机构:******彭泽分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招标监督机构:彭泽县发改委 文件请下载附件*:招标文件二O一六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