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关于岚皋县检察院同步录间录像系统、侦查指挥系统、安防系统建设项目谈判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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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县检察院同步录间录像系统、侦查指挥系统、安防系统建设项目已于****年*月**日进行谈判,现谈判工作已结束,根据谈判小组评审结论和采购人****年*月**日书面确认的“成交供应商复函”,现将谈判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岚皋县检察院同步录间录像系统、侦查指挥系统、安防系统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LGZBB谈****-** 三、采购人名称:岚皋县检察院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岚皋县城肖家坝 联系方式:****-*******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岚皋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岚皋县政务大厅二楼 联系方式:****-*******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按照高检院《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建设规范》、《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设置和使用管理规定》和陕西省检察院《关于做好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相关技术工作的通知》(陕检发技字[****]*号)文件要求,采购同步录音录像系统、侦查指挥系统、安防系统设备*批,并全部安装调试到位。 *、项目用途:执法办案用 六、谈判结果信息: *、谈判成交供应商:****** *、谈判成交金额:******.**元,工期**个日历日(天) 七、谈判小组人员:伍平 陈孝群 卢德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陈宏佑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 九、各有关当事人若对本公告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之有关规定执行。 十、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岚皋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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