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京山县2015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村能源采购项目 (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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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山县****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村能源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依据京山县财政局下达的京财采计【****】***号要求,湖北******受京山县农村能源办公室的委托,对京山县****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村能源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JS*******
二、采购项目名称:京山县****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村能源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第一包太阳能热水器采购资金**.*万元;第二包生物质炉采购资金**.*万元。
*、交货期:第一包签订合同后***日、第二包**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
*、交货地点:京山县境内项目村。
四、投标人资格和该项目的技术规格、参数要求:
*、投标人资格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经营范围,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
(*)太阳能热水器企业或代理商在本地必须有二年以上的纳税记录,有健全的服务网络;生物质炉生产企业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生产(制造)商,经营范围包含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安装。
(*)所投标产品必须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同时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分包。
(*)供应商只能报其中一个包,不能报多个包。
*、技术规格、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可在****年 * 月 ** 日至****年 * 月 ** 日(节假日除外,逾期停止报名),每天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上述相关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在京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湖北省京山县八里途开发区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北)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第一包招标文件售价***元,第二包招标文件售价***元,售后不退。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六、投标截止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
七、投标文件送达地点:京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京山县行政服务大楼三楼开标大厅),同时递交网银回单或者银行回单到交易中心,汇款单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以便查对核实。
八、开标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
九、开标地点:京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第一包叁仟元整,第二包贰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于 **** 年 * 月 ** 日**:**时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以实时电汇的方式,汇至中心专用账户(汇款单备注栏注明“京山县****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村能源采购项目(第二次)”投标保证金),不接受其他方式交纳。
*.投标保证金未到账或逾期到账者,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
账户名称:京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湖北省分行京山京源支行
帐 号:*****************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和京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京山县农村能源办公室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
地 址:京山县新市镇京源大道 地 址:京山县京源大道(水利局大院内)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 系 人:朱国元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京山县农村能源办公室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