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钦州市暴雨强度公式修编采购(QZZC2015-D3-0008)项目的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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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钦州市气象局的委托,于****年*月*日就钦州市暴雨强度公式修编采购(QZZC****-D*-****)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一、采购项目名称:钦州市暴雨强度公式修编采购二、项目编号:QZZC****-D*-****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计算重现期为*、*、*、**、**、**、**、***年一遇的暴雨强度值,编制符合钦州市气候条件的暴雨强度公式,详细内容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四、谈判会议谈判会议日期:****年*月*日评标地点: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评标三室(钦州市兴桂北路市体育综合训练馆四楼)五、成交信息成交单位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服务中心成交单位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号气象大厦成交金额:叁拾伍万元整(¥****** .**)六、说明:*.采购人: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采购人:钦州市气象局采购人联系人:黄兴潮 采购人联系人:邝良俊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地址:广西钦州市三沿路**号 地址:广西钦州市南珠西大街***号采购代理机构: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覃燕敏、陈启梅联系电话: ****-******* 地址:广西钦州市兴桂北路市体育综合训练馆四楼*.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如对我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我中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号令)的要求进行质疑或投诉,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