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长丰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长国土告[201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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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经合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长丰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在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取拍卖方式出让*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详见出让地块一览表)二、竞买人范围中******法人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竞买人须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法人;三、竞买约定*、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县国土局书面提出。*、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四、竞买登记竞买人须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长丰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获取块拍卖出让文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受理。竞买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年*月**日上午**:**(以实际到帐为准)。五、拍卖时间和地点 *、拍卖出让时间暂定为: ****年*月**日下午**时,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地点为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六、其他*、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长丰县规划局出具的正式文件为准,出让地块具体情况详见出让文件(以上地块参考价不含契税、印花税)。土地准确面积以测绘部门实测为准,该地块具体出让信息以出让文件为准。*、上述宗地的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必须有*次(含*次)以上的报价,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买人须在提交报名申请时,还应提交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项目建设单位须在《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公示牌》中载明开工、竣工(结构封顶)时间。*、竞得人须按《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合政办〔****〕**号)第一款规定报告开竣工相关事项。*、竞得人须按照《关于印发合肥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暂行规定的通知》(合政办[****]**号)和规划方案要求配建规定数量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按照合规〔****〕***号文件要求,满足建筑设计方案节能审查要求。*、竞得人须无偿实施并管护地块所在城市道路路段绿线内的绿化(绿化及铺装方案报规划部门审批备案)。*、自竞得人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日内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办理土地现状移交手续。*、须按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建设,房屋建成后,自持地上计容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地上计容总建筑面积**%。**、须在土地成交后**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未签订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年内竣工(结构封顶),如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长丰县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联系方式:长丰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联系地址:长丰县水湖镇杨公路**号,联系人:崔工、王工,联系电话:****-********、********,宋工,***********。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详情请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及合肥市土地市场网。长丰县国土资源局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年*月**日出让地块一览表出让方式序号土地座落地块编号四至范围土地面积(亩)规划用途出让年限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化)率参考地价 (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万元)拍卖*水湖镇CF******一环路以南、健湖路以西**.**商业**年≤*.*≤**%≥**%**.*****备注:如有效报名竞买人数达不到*家,报市土委会取消供应,或申请采取挂牌或现场竞价方式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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