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纸质招投标]芜湖市大病医疗补充保险业务02包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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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大病医疗补充保险业务**包澄清公告项目编号:WH**CG****FW****** 各潜在投标人:现就芜湖市大病医疗补充保险业务**包做出如下澄清:一、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及评分规则,*.*技术标评审内容及标准中投标人对本项目配备联合办公人员的承诺:“投标人承诺为本项目配备联合办公人员不少于**人(其中每个县按不超过*个人来配备),其中具有医学专业背景、本科学历人员不少于**%。大于等于**人得**分,少于**人不得分。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实际执行情况将纳入年终考核内容。”修改为“投标人承诺为本项目配备联合办公人员不少于**人(其中每个县按不超过*个人来配备),其中具有医学专业背景、本科学历人员不少于**%。大于等于**人得**分,少于**人不得分。本项目配备的专业人员名单不得与**包(项目编号:WH**CG****FW******)配备的专业人员名单重复,否则不得分。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实际执行情况将纳入年终考核内容。”二、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前附表,付款应按下列条件进行:“业主方应在合同生效当月,按上一年**月**日零时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数的保险资金,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支付百分之五十;余下百分之五十于*月**日前支付。并预留*%作为业主方对中标单位的考核暂留款,保险期末根据考核结果予以相应支付(考核细则由业主方另行制定)。”修改为“业主方应在合同生效当月,按上一年**月**日零时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数的保险资金,合同签订后,按月于每月**日前支付保费。并预留*%作为业主方对中标单位的考核暂留款,保险期末根据考核结果予以相应支付(考核细则由业主方另行制定)。”三、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徽省**********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