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关于《2016年公务用车拍卖评估机构招标》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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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价须知 (请报价人务必认真阅读)*、供应商资质要求: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综合类资产评估资质或商务部门颁发的二手车鉴定评估资质独立法人企业,公司注册地址在芜湖市辖区(含四县)。*、招标内容:南陵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约***辆。要求中标企业对上述车辆出具价格评估报告,用于车辆的公开拍卖。出具评估报告时间要求在合同签定*个工作日内。*、 报价包括提供服务内容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如特殊情况在报价单中说明。*、所投货品均应以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元。报价只能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被询价的供应商应就根据采购内容,于****年*月*日上午**:**,向本代理处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和资质复印件、报价表原件(现场须查验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和询价保证金收据)服务承诺及投标人认为应提交的技术文件和资料等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上资料一式三份)密封后提交到南陵县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被询价的供应商可以不对本代理处的询价函做出报价,但一经做出报价,即不可撤回。*、本次询价采购货物设立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玖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询价保证金:肆仟伍佰元(¥:****.**)。询价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入下述指定账户,询价保证金须以转账、银行汇票、电汇等方式提交(拒绝任何以个人名义或现金形式递交的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提交到指定账户,金额为中标价的*%(四舍五入,精确到千位)。开户行: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南陵县支行;账号:***********************开户单位:南陵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评定标准:从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事宜将另行通知。*、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供货安装,每延期一天按合同总额*%支付违约金。南陵县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年*月**日二、南陵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采购询价单项目名称****年公务用车拍卖评估机构招标项目编号南招采(服)[****]***号序号品名服务需求完成时间交货地点*****年公务用车拍卖评估机构招标南陵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约***辆。要求中标企业对上述车辆出具价格评估报告,用于车辆的公开拍卖。合同签定后* 个工作日南陵县财政局指定地点付款方式: 评估报告出具后**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供应商全称(盖章) 供应商详细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名称单价(元/辆)数量合计报价(元)服务承诺完成时间备注****年公务用车拍卖评估机构招标 ***辆 另附书面材料说明 总报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元) 备注:*、本报价表为一次性报价,一经报价,不得更改;*、供应商价应严格按照此表填写,自行以其它形式报价的为无效文件
另附相关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