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许昌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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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魏都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魏都区政府采购中心就“办公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办公设备招标编号:WZCG-G*******号(JZFCG-G*******号)预算金额:***万元采购人:魏都区人民检察院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高清摄像机*套;彩色多功能一体机**台;便携式打印机**台;笔记本电脑**台;高速扫描仪*台;电脑工作站*台;卷宗装订机*台;卷宗销毁设备*台。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发布媒体****年*月*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政府采购网》、《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魏都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四、评标信息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评标地点: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评标四室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刘道文、李强、刘晓斌、王威、田秀珍,随机抽取刘道文为评标委员会组长。五、评标结果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最终确******为拟中标单位,中标报价*******元。单位地址:许昌市七一路***号。六、主要中标标的信息序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高清摄像机佳能EOS C***********年免费保修*笔记本电脑联想 邵阳 K**-*********年免费保修*卷宗销毁设备中振联动 ZZLD-M***HD********年免费保修
七、联系方式集中采购机构:许昌市魏都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许昌市天宝路魏都区政府办公楼*楼***室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检察院地址:许昌市建安大道**号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八、备注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国政府采购法》第六章“质疑与投诉”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魏都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点击下载]许昌市魏都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六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