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开封刘青霞故居西院正房、南厢房保护维修项目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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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青霞故居西院正房、南厢房保护维修项目,项目编号为:尉财采****(***)号,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于****年*月*日**:**时整在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准时开标。本项目的中标公示如下:一、项目概况*.项目规模:刘青霞故居西院正房、南厢房保护维修项目 *.招标控制价:**.*万元。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三、评标信息评标时间:****年*月*日评标地点: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评标室评标办法:合理低价随机选取法四、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标价:******.**元项目经理:李子龙 项目经理证书编号:******** 工期:**日历天 投标质量:合格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省****** 中标价:******.**元项目经理:李斌 项目经理证书编号:********工期:**日历天 投标质量:合格 第三中标候选人:****** 中标价:******.**元项目经理:苌尧峰 项目经理证书编号:********工期:**日历天 投标质量:合格 五、公示期限**** 年 * 月 * 日至 **** 年 *月 * 日。六、招标人联系方式招标人:尉氏县文物保护管理所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 注:中标结果公告公示期为*个工作日(****年 * 月 *日-****年 * 月 *日),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法定代******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资质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年 * 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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