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苏州市公安局关于苏嘉杭高速应急车道建设及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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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公安局关于苏嘉杭高速应急车道建设及改造的招标公告 苏州市原******受苏州市公安局的委托,就苏嘉杭高速应急车道建设及改造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SZYX****-G-*** 二、项目名称:苏嘉杭高速应急车道建设及改造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壹佰零叁万伍仟壹佰叁拾柒元壹角肆分(¥*******.**)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A、投标单位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中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行政或司法机关责令停业或停止承接工程任务或停止投标资格的说明(投标人书面承诺); *.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得转包、分包; **. 投标人在苏州地区必须有固定售后服务场所和稳定的技术服务团队,有能力在苏州市提供长期服务。 B、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投标单位没有处于被行政或司法机关责令停业或停止承接工程任务或停止投标资格的说明(投标人书面承诺); *.投标单位提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承诺书; *.如投标人非苏州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在苏州地区驻有长期售后服务机构的相关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和所属员工近三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复印件,售后服务机构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提供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且须加盖公章后方为有效,原件(或公证件)带到招标代理机构审查后退还,以原件为准。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资格。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出售时间:自招标公告上网之日起至****年*月**日*:**---**:**(节假日例外) 出售地点:苏州市原****** 出售方式:现场或邮寄 售价: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资 **元。 标书款汇款地址:苏州市万盛大厦**楼A-B座 汇款银行及账号: 账户名:苏州市原****** 账号:************ 开户行:中行南园支行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开始接收时间:****年*月**日*:**-*:** 接收截止时间:****年*月**日*:** 接收地点:苏州市三香路***号政务服务中心东区二楼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年*月**日*:** 开标地点:苏州市三香路***号政务服务中心东区二楼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答疑截止时间:****年*月**日**:**(按《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条规定,******) *、?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顾育红 联系电话/传真:****-********/******** 联系地址:苏州市三香路万盛大厦**楼A-B座 邮政编码:****** *.采购人: 联系人:刘芳 联系电话:******** *.政府采购监督电话:******** 十、本招标文件公告期为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本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