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业务大厅2016年至2018年度租赁”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论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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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受佛山市公安局委托对“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业务大厅****年至****年度租赁”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于****年*月**日进行了采购文件(详见附件)论证会议,现就有关情况公示如下: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一)采购人:佛山市公安局(二)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业务大厅****年至****年度租赁(三)采购项目编号:FSHC*******D(四)项目内容: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五)采购项目需求: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六)项目预算金额:¥*,***,***.**元二、论证小组成员:李建毅、刘登桃、蔡河山三、论证会议基本内容: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业务大厅****年至****年度租赁采购项目于****年*月**日**:**时在佛******评标室进行采购文件论证会议。首先由采购人代表不带倾向性的介绍项目的概况。论证小组一致认为: *.对采购文件P*,供应商资格要求第*点中的“物业主权证明”修改为“产权证明文件”,另外增加须供应商提供相关资料原件备查;*.分类报价明细表中列明:租赁类型的种类、面积及单价、保洁费用、水电费用、物业管理费用、含税费用;*.维修费用归入场地租赁费用内。*.《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的供应商资质条件、商务条款、技术指标参数、评标标准、及合同内容等设置合理。四、联系方式:(一)采购人:佛山市公安局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卢小姐、陈先生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时代中心**楼A室五、论证公示时间(五个工作日):****年*月**日至****年*月**日。供应商对上述内容存在异议或需要提出建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我司反映提出。佛**********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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