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随州随州市2015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购买(东护城河沿岸区域一期)公开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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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购买
(东护城河沿岸区域一期)公开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依据随州市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随财采计[****]***号”文要求, 随州市****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购买(东护城河沿岸区域一期) 公开采购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随******,建设资金来自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采购项目的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
*. 项目名称:随州市****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购买(东护城河沿岸区域一期)公开采购
*. 资金来源:国家开发银行贷款
*. 招标范围:随州城中区域范围内,拟购置面积约*****平方米
*. 结算价格及价格保证期:购买房结算均价不超过****元/平方米,价格保证期自签订房源采购合同起***日历天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内容,公司具有合法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具有房地产开发暂定级(包含)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必须在随州市城中区域内有足够的商品房房源或保障房房源;
(*)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所投房源须取得有随州市发放的五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所投房源当地政府出具的等同相关文件,且所投房源没有产权纠纷、上访、查封、抵押、冻结等问题;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接待),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下同),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到到随州市城南新区新地税大楼东***米(音乐展示厅****号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原件查验后退还):①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授权委托书(留原件);②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④所投房源取得的随州市发放的五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所投房源当地政府出具的等同相关文件;⑤****、****或****、****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若有或应有按最近的年份提供)、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⑥申请人须向其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经查询,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年*月至今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其复印件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加盖公章后一并提交,上述资料不完整的,招标代理单位不接收投标报名申请。以上资料虚假的,不能成为本项目合格投标申请人。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年 * 月*日**时**分,地点为随州市城南新区新地税大楼东***米(音乐展示厅****号办公室)。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cn/)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随******
联系地址:随州市城南新区新地税大楼东***米(音乐展示厅****号办公室)
联 系 人:曾格
电 话:***********
代理机构:随州******
联系地址:湖北省随州市青年路***号
联 系 人:吕波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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