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关于使用新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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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等规定和要求,目前我校已经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事宜,并换领了新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此,旧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合并为新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即“两证”合一。同时,原《组织机构代码证》失效。 若使用新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需在党委、校长办公室网站或“校级印章使用预约系统”下载、打印《青岛理工大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申请表》,履行审批程序。 特此通知。党委、校长办公室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