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永川永川区公安局物证室改造工程邀请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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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永川区公安局物证室改造工程已由区财政局以****B****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区公安局,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特邀请有资质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项目概况*.*建设地点:永川区三所一队警犬基地。*.*工程规模:物证保全室改造共*间房,***平方米。*.*招标范围: 施工图及预算内的全部工程和招标期内招标人的答疑资料、澄清资料、补遗资料、技术交底等。*.*标段划分情况:共*个标段。*.*计划工期:日历工期**天。*.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建造师证证书。*.*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 年*月**日在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等相关招标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均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投标过程和事宜。*.*本项目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人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否则招标人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本项目实行现场报名,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小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件室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视为获得投标资格。*.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年*月**日 **:***.*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小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永川 区人民东路**号)。*.*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公告发布*.*本项目公告时间****年*月**日至**** 年*月**日(三个工作日)。*.*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招标公告在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联系方式招标人: 永川区公安局 地 址: 永川区人民东路**号 联系人:李科 电 话: *********** 传 真: *********** 交易机构: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小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 址: 永川区人民东路**号 联系人:李玉竹 电 话: *********** 传 真: *********** ****年 * 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