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关于“太和县城区信号灯高清电子警察建设项目(二次)” 答疑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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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太和县城区信号灯高清电子警察建设项目(二次)”答疑函项目名称:太和县城区信号灯高清电子警察建设项目(二次)招标编号:AHZCZB(****)***一、关于“招标文件第**页,详细评审标准表的“企业资信及荣誉”中第*条“投标人近三个评定周期内连续获得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或“重合同守信用”证明的得*分,否则不得分”,请问近三个评定周期如何界定,指的是获得*次?还是三个评定周期内连续获得*次即能满足此项评分办法”问题的回复?答:是指近三个评定周期内连续*次获得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或“重合同守信用”证明。二、关于“招标文件第**页,详细评审标准表的“企业业绩”中设置业绩合同金额(***万、***万、****万以上)与本次工程规模(预算金额****万)不相匹配,且限制各合同金额区间的业绩得分个数,限制案例多、业绩高、实力强的潜在投标人”问题的回复。答:本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没有任何限制性和倾向性。当投标单位提供的合同业绩数量多、业绩高时,在对应得分区间已得满分的情况下,高金额的业绩可以用来获取低金额业绩得分,每个业绩只计一次,不重复计算。例如:某投标单位提供了三份****万以上业绩,其中两份可以作为不低于****万业绩得满分*分,另一份可以作为不低于***万业绩来获得对应加分,以此类推。太和县公安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