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漳州古城保护开发(一期)启动工程——东宋河河道修缮与加固、沿河景观步行道绿化和清淤工程施工监理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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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古城保护开发(一期)启动工程——东宋河河道修缮与加固、沿河景观步行道绿化和清淤工程施工监理补充通知致各位潜在投标人:本项目的答疑澄清时间为****年*月**日,现进行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本项目经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漳发改审【****】**号文核准、漳州市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E*****号文核准批复;*、招标文件中本项目的专业监理工程要求的资格条件要求为:“专业监理工程师*人,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人,应持有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修改为“专业监理工程师*人,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人,应持有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培训证书)”;*、投标人为非漳州市本地监理企业的,在我市建筑市场从事经营活动前,应按漳建工〔****〕**号文规定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并取得有效的《驻漳建筑业中介机构信息登记证明》;*、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招标公告及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与本补充通知不符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年*月**日